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会费来源
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会费来源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工办发[2007]17号)精神,在职职工参加互助保障会费来源,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采用下列的一种或几种组合。
一、工会经费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工会或基层工会可以对参加互助互济保障活动的职工在缴纳会费时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行政给予补贴;
三、职工自愿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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