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劳模工匠>五一劳动奖

包头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选树命名2021年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2日作者:    来源:包头市总工会    【字体: 】   阅读:

包总工办发〔2021〕17 号


包头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选树命名2021年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带领全市各族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实现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发挥主力军作用,包头市总工会决定,2021年选树命名一批在包头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状、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章和包头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及名额

包头市五一劳动奖包括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其中,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在我市依法注册或登记的并已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章授予在我市工作的职工;包头市工人先锋号授予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的部门(车间、工段、班组和科室等)及企业中市级及以上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已退休员工原则上不参选,已获得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授予。党政机关县处级(含)以上干部不参选。

2021 年包头市五一劳动奖选树命名名额为:五一劳动奖状 11个,五一劳动奖章 31 名,工人先锋号 36 个,其中,延续近几年表彰规模和做法(简称常规选树命名),五一劳动奖状 8 个,五一劳动奖章 28 名,工人先锋号 31 个;其他名额用于选树命名 2020年以来全市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简称竞赛选树命名),五一劳动奖状 3 个,五一劳动奖章 3 名,工人先锋号 5 个。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选树命名条件

包头市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坚持创新的核心地位,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区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着力发展实体经济,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能源革命,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快数字化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民族团结,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富裕、共同繁荣发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形成工农牧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牧城乡关系,加快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现代化,推进新型城镇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健康包头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推动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绿色包头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经济持续恢复、稳定增长,推动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一)在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设“四基地两中心一高地一体系”等,在国家、自治区、包头市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点产业开展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中,为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等方面作出突出

贡献的;

(十二)在组织开展全市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选树命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1.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规定的各类人员结构进行推荐,同等条件下向少数民族、女职工倾斜。2.非公有制企业在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中占有一定比例。3.要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重大工程、促进区域发展中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已获得 2020 年全市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各工种第一名的选手,符合包头市五一劳动奖选树命名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推荐,经市总工会按照本选树命名相关条件审核通过后授予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章,不在此次选树命名范围内)。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企事业单位和车间、工段、班组(科室)不能作为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的的推荐对象。

(二)坚持民主差额推荐。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的选树对象均应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选拔产生。实行差额推选,即先进行初始提名,再采用差额方式确定推荐对象。所有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则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对象还须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具体完整的单位名称和 300 字左右简要事迹;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务、职称、技术等级和 300 字左右简要事迹。市总工会初审通过后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履行选树命名程序。申报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须经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还要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非公企业还要按规定征求统战部门、工商联的意见。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须征求公安部门意见。被推荐人选是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征得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同意。农牧民工,要征求其户籍所在地意见同时附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跨省(区、市)农牧民工可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推荐,但须征得对方同意。被推荐为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必须是盟市级及以上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并经“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无不良记录且按时交纳工会经费的单位,推荐上报时须附 2018年1月至2021年5月缴纳工会经费的证明。凡有一般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欠缴工会经费;劳动关系不和谐,严重失信;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未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

材方面有不良表现的;影响全市营商环境的;信访问题严重的,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在创城创卫工作中有丢分、失分的不得推荐。

(四)严肃选树命名工作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评选工作的有关精神,坚决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选树命名工作严肃性,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要按照工作程序履职尽责,从严审核,对于隐瞒身份、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一经查实撤销其参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要严守工作纪律,对在选树命名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强对选树命名工作的领导。各推荐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强化过程管控,严把名额结构关、推选标准关和质量关,精心组织、专项推进。对基层上报的推荐对象要按照推荐要求从基本情况、身份、事迹等各方面严格审核把关。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直属工会于 7 月 23 日前须将推荐的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推荐汇总表(附件 5、6、7),报送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邮箱进行初审,同时提交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代会决议、公示、公示现场场景照、公示结果证明、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及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 2000 字左右)等相关资料图片电子版。各推荐单位在上报包头市五一劳动奖名单时,按照分配名额1:2 的比例上报候选单位或个人,并予排序。

(二)推荐对象事迹材料要围绕通知中列举的12个方面评选条件,明确符合哪个条件,并在事迹材料中予以体现。

(三)市总初审通过后在新闻媒体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于 8 月 2 日前报送推荐报告、推荐审批表(附件 2、3、4)等相关资料原件。

(四)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带照片彩色打印(请用A3纸张双面打印对折);提交电子版 2 寸白底无边框彩色免冠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 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 320×240 像素以上,大小为1M以下,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推荐旗县区、产业-出生日期(如:昆区推荐的某某同志,其照片文件名应为“某某-昆区-20210101.jpg”);6 寸电子版彩色工作照 3 张。

附件:

1.包头市五一劳动奖名额分配表

2.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审批表

3.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推荐审批表

4.包头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

5.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单位汇总表

6.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7.包头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单位汇总表

8.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推荐对象企业或企业负责人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

9.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


包头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上一篇: 包头市总工会关于授予樊俊杰等 2020 年全市职工职...
下一篇: